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采购与领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 2014-11-03      动态浏览次数 : 1115

 

为了加强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办公用品和办公耗材管理,节约办公经费开支,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1、学院购置办公用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办公必须的用品采购,由办公室主任列出采购清单,向学院主要负责人申报,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采购;
2、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开支,需有经手人、验收人、学院主要负责人等三人签字方可报销;
3、学院办公室要加强办公用品的管理,办公室主任是管理责任人,各科室领用办公用品需领用人签字,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4、加强办公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办公设备的良好运行,办公耗材更换应事先向学院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核准后,由省财政厅指定的办公耗材定点单位负责维护,各部门应尽量节约办公用品的开支和办公设备的维修开支,避免浪费。
5、学生工作中学生用办公用品参照本规定及学生工作处相关规定执行。
6、干部职工违背本规定者,由其本人承担经济责任。
7、本规定经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执行,由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