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及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7-10-12      动态浏览次数 : 1136

各班主任、党小组、团支部:

 为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我院发展党员质量,坚持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核批的年度党员培养发展计划,我院党委决定开展2017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及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审批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党员名额

根据全年院党委培养发展计划与学院实际,本次拟确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5名左右,大二每班5名,请各班在10月18日前上报名单至学生党支部。确定近期发展对象9名。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条件

1、提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大四年级不再培养新的入党积极分子。

2、积极支持和配合班级及学院工作,成绩名列班级前50%,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

三、确定近期发展对象条件

1、热心公益工作、热爱班集体,关心他人,具有良好的为同学服务意识及表现;勤奋工作,努力学习,

成绩名列班级前50%;能及时缴费注册,行为文明能起表率作用,无迟到旷课等违纪现象;原则上应担任

或曾经担任过学生干部;

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或一年以上;

3、参加校党校学习并结业;

四、推荐原则

    坚持“四个优先”原则:学生干部优先,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者优先,过四级者优先,学习优秀者优先(连续两次获一等奖学金或省级及以上竞赛奖)。

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与培养

1、组织谈话

2、党员、群团组织推荐

3、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院党委备案

4、支部确定培养人并通

(二)近期发展对象确定与吸收

110月25日前完成组织考核,在考核基础上进行推优排序,报班主任推荐意见,对考核不合格者

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211月5日前支部大会研究确定近期发展对象并报院党委备案并反馈各党小组和团支部。

311月15日前指定入党介绍人并政治审查。

411月20日前材料整理审核报院党委预审,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后下发《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511月25日前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611月30日前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吸收预备党员大会

712月5日前院党委审批

812月10日前党支部宣布并组织入党宣誓。

(三)工作要求

1、坚持宁缺勿滥原则。本学期我院学生党支部的党员发展计划是9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是35

名左右,按照各班适当平衡、宁缺勿滥的原则做好发展工作。

2、坚持先考核再发展原则:所有培养与发展对象应该经过党组织指定专人考核,并在党支部认定

基础上进行。

3、坚持回避原则:所涉培养与发展对象的材料,除非经本人参与不可的活动如思想汇报材料及与

本人谈话活动等外,采取回避原则,本人不得参与,否则取消培养或发展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

相应人员责任。

4、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按专业成立考核发展工作组,具体实施各项工作;各团支部必须按工作

组的要求积极配合。

 5、坚持发展标准,严格组织纪律。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学院党委

 将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支部

 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

 违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

 6、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关于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

 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的要求。大四年级本学期不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

有突出表现并经院党委同意的除外)。

 7、工作联系人:院学生党支部张阳森(17607084872)


                  特此通知

               附件: 各班符合发展要求同学名单

               计信学院学生党支部

               2017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