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支持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赣农大发〔2018〕62号《关于印发〈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生转专业不得违反国家政策
1.学生转专业不允许跨越当年江西省考试院公布不同招生代码的专业,只限在高考录取生源所在地的同类同批次专业之间或同类上批次转入下批次的专业间进行,并且只能申请当年生源所在地教育考试院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内的专业;
2.同一招生代码、同一批次招生专业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学生的高考分数必须不低于当年生源所在地该专业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3.学院不接受软件学院相关专业学生及艺术类专业学生的转专业要求。
第三条 接收转专业学生:学生转专业将遵循“双向选择”原则,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组织考核,考核含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笔试考核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专业课笔试(C语言程序设计50%,数据结构50%)考核,由学院组织。
第四条 学院各专业转出学生的比例应控制在该专业同一年级学生总数的15%以内。各专业转入学生的比例最高不能超过该专业同一年级学生总数的25%,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第五条 普通本科学生(非退役复学大学生)入学后只能在第一学期申请转专业。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被批准转专业者,原则上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第六条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退役复学的大二学生,在大二上学期开学初,经本人申请,转出学院同意,经学院同意并考核(考核内容及形式由学院自定并报教务处备案)合格后,即可转入所申请专业学习。退役复学的大一学生,在大一上学期按照学校转专业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经本人申请,转出学院同意,经学院同意并考核(考核内容及形式由学院自定并报教务处备案)合格后,即可转入所申请专业学习,且不占转入转出指标。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
2.茶学、旅游管理(茶文化与休闲旅游方向)等有特殊招生要求的专业学生要求转入本院相关专业的;
3.有考试作弊记录的;
4.休学期间要求转专业的;
5.应作退学处理的;
6.跨高考录取科类或不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转专业政策的;
7.学校认为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
第八条 学生转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
1.每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二周前,由学院根据本科人才培养及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向教务处报送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同意转出和接收转入学生的条件、要求、考试或考核(含面试)科目),并确定各专业拟转出转入学生人数,由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公布。
2.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教务处公布转专业信息后即可向学院提出申请。
3.学院在第十四周前完成对本学院申请转出学生的审批,并将本学院申请转出学生审批表汇总交拟转入学院。
4.对拟转入学生,学院在第十八周前,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转专业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专业知识(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及面试由学院统一安排。在操作程序上,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学院根据本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和审批表送教务处审批。
5.转专业名单经教务处汇总并报分管副校长审批后,确定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教务处发文通知。
6.被批准转入本院的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初到本学院报到并更换学生证,否则学院不予注册,学院应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有关工作。
7.转专业学生一般以插班方式转入新的专业班级学习。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并由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8日
附件-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