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信学院班级制度管理规定

发布者:jsj发布时间:2013-11-21浏览次数:

计信学院班级制度管理规定

 

 

  为了给同学们创造一个愉快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班级工作能够正常有序进行,使班级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特建立此班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思想建设

第三条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树立正确的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第四条      正确理解并坚定不移地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正确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始终怀着积极入党,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并以当代大学生的标准衡量自己,严格要求自己。

第五条      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一切违法活动,坚决抵制法轮功。

第六条      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甘愿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为集体做贡献。

第七条      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得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绝不拉帮结派,搞小团体主义,保持心理健康。

第二章   学习建设

第八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

第九条      班内任何学生不得逃课,不得迟到、早退。课堂上应积极做好听课笔记,紧跟老师所讲内容进行主动思考,敢于在课上与老师、同学讨论  学术问题,讨论过程中必须注意礼节,不得擅意攻击他人。

第十条      时完成老师布置的课堂和课后练习,积极主动参阅老师推荐的与本专业有关的参考书籍,扩充知识面。

第十一条    认真对待晚自习,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宿舍内上晚自习,必须按时到教室、图书馆学习或参与各类活动。

第十二条    积极参与学生会各部组织的征文、征画等活动,提高作品的质量,体现时代特色,突出个性。

第十三条    通过网络、报刊等信途径不断扩充新信息了解讨论国内外的重大事件,关注实事发展。

第三章    自律建设

第十四条    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期间任何同学不得随便走动,大声喧哗、起哄,要尊重老师,课上不得阅览与该课无关的一切书籍,以维护正常的上课秩序。

第十五条    课上任何人不得玩弄手机,须将手机调为震动或关闭,课上不得睡觉。

第十六条    出校须请假。请假时书写一式两份,一份交辅导员备案,一份交自律委员,若在外留宿须直接向辅导员请示,若不在外留宿可以直接向班长请示。请假条应写明外出事由、离归时间、具体联系方式,须注明 “责任自负”字样,最后由本人签字方可生效。外出须携带出入证。

第十七条    不得随意穿越学校公共绿化带,注意保护绿化树木及草坪,不得践踏。

第十八条    在食堂购餐时应按秩序排队,不得插队。就餐时不得大声吵闹,影响其他人就餐;就餐完毕后须将餐具送交回收处。

第十九条    同学外出要结伴而行,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不乘坐违规车辆,不随便与陌生人搭话。

第二十条    正确对待网络,不得夜出上网,节制上网时间、次数。

第二十一条  积极配合团支部、班委会工作,尊重、理解各成员,帮助各成员开展工作。

第四章    宿舍建设

第二十二条  自觉维护宿舍卫生。各宿舍自行安排值日表。负责打扫和维护宿舍晚上卫生。宿舍内一切生活及学习用品须依照校、院要求摆放整齐。

第二十三条  宿舍内每一成员都应以集体为重,每天叠好被褥,保持桌面整洁干净,垃圾及时清理,屋内无异味,使卫生间保持清洁明亮。

第二十四条  按时熄灯,及时休息。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秩序。

第二十五条  宿舍内不得使用违章电器,注意用电安全。

第二十六条  宿舍要注意防火、防盗,外出时关好门窗,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内显眼处。

第二十七条  任何同学不得无故夜不归宿,不得让他人留宿。其父母或其他家长来看望学生本人晚留宿者须请示辅导员。

第二十八条  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酗酒。

第二十九条  在宿舍内进行棋牌类智艺活动要节制,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十条    舍长为宿舍第一负责人,全面掌握支持宿舍一切工作。

第五章    卫生建设

第三十一条  人人自觉保持个人卫生。

第三十二条  本班同学要自觉维护教室卫生,不得在课桌上乱刻乱画,不得随地乱扔垃圾,课间时各位同学要积极主动擦黑板。

第三十三条  本班同学要自觉维护食堂卫生,不得将剩余饭菜等放在饭桌上。

第三十四条  本班同学要自觉维护校园卫生,不得在校园内乱扔垃圾,要尊重清洁工的劳动,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素质。

第六章    团支部、班委会的组成和工作

第三十五条  团支部、班委会的成员均由本班同学通过选举产生。选举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参选的同学上台演讲表述其管理信心、理念和方法,同学们公开投票,当场唱票。

第三十六条  选举之前及选举过程中,任何同学不得公开或暗中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拉选票,其余同学一旦发现此类现象应立即上报。

第三十七条  在团支部、班委会成员任职过程中,所有学生干部必须满怀信心、热情地做好份内工作。若学生干部违纪,应主动向团总支提请辞职。

第三十八条  明确团支部各成员职责:

1 团支部书记:全面主持团的工作,着重搞好发展团员、党员工作。

2 副书记:协助支书处理团内工作。

3组织委员:协助支书发展团员、党员,积极组织开展团内各项活动。

4 宣传委员:积极对团内的活动进行舆论宣传、总结,做好上报工作。

第三十九条  明确班委会各成员职责:

1 班长:全面主持班内工作,协调各委员、班级体与老师的关系,要做到统筹全局。

2 副班长:协助班长处理班内工作,对班内同学日常表现进行德育记录。

3 学习委员:营造良好懂得学习氛围,树立浓厚的学风,组织进行与学习有关的一切活动。

4 自律委员:建立点名制度、查夜制度,保持课堂、自习纪律,加强对宿舍违章用电的检查,从事与自律有关的一切活动。

5 卫生委员:带领同学们搞好教室、宿舍、校园卫生,加强卫生检查,从事与卫生有关的一切活动。

6 体育委员:增强同学们的体魄,做好早操工作,做到无无故不上操的现象,组织各类体育活动。

7 文艺委员:组织各类文艺活动,使艺术魅力吸引大家。

8 生活委员:积极做好生活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在假期前为同学们订购火车票,发放饭卡等生活用品。

9 女生委员:反映女生的心声,维护女生的权益,发挥女生潜力,搞好女生方面的一系列工作。

     第七章    奖惩制度

第四十条    奖惩的具体方法及标准参考《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第四部分:学生德育学分测评与奖惩及班级管理量化细则(后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                   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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