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计信院
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江西农业大学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本细则。
一、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原则、体系和权重
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测评)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树立目标、明确导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测评坚持学业为主、全面发展、五育并举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核。
测评体系包含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五大素质模块。测评以学期为单元进行,测评权重分别为德育素质(占20%)、智育素质(占60%)、体育素质(占8%)、美育素质(占6%)、劳育素质(占6%)。
1.学期综合测评分=德育素质测评分×20% +智育素质测评分×60%+体育素质测评分×8% +美育素质测评分×6%+劳育素质测评分×6%
2.学年综合测评分=(上学期综合测评分+下学期综合测评分)÷2
3.毕业总评分=∑各学期综合测评分÷学期数
二、德育素质测评(总分≤100分)
德育素质主要考察在政治觉悟、思想水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心理素质和法纪观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德育素质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惩罚分
(一)基础分评分标准(80分)
1.政治觉悟
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立志听党话、跟党走。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勇担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2.思想水平
始终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认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维护集体荣誉。
3.道德品质
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有大爱大德情怀。践行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践行以爱国奉献、明礼遵规、勤劳善良、宽厚正直、自强自律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养成良好品行。
4.学习态度
着力提升自主学习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努力成为一流创新型人才。在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提升获得新知的紧迫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和科研训练,严守考试纪律,坚守学术道德。
5.心理素质
注重自身心理素质建设,努力做到认知合理、情绪稳定、行为适当、人际和谐,自我调节能力和自我平衡能力强。增强情绪控制力、挫折耐受力和社会适应力,拥有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6.法纪观念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对法律的信仰。掌握我国基本法律知识,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法纪观念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能自觉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不在学校进行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二)奖励分(分值≤20分)
1.社会工作分(分值≤10分)
社会工作分主要指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热情服务同学,无私奉献同学,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当学期社会工作综合表现评定的分数。依据社会工作职责范围,分成以下四大类(详见附件1):
对 象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一类 | 10 | 8 | 6 |
二类 | 8 | 6 | 4 |
三类 | 6 | 4 | 2 |
四类 | 4 | 2 | 1 |
注:(1)社会工作奖励加分采取就高原则;(2)各类社会工作的优秀、良好比例各不超过20%、30%,兼职不累加;(3)社会工作中没有考核等级的,采用“良好”一档加分;(4)各类评分必须报学生所在学院学工办审核,否则不予加分。
2.其它奖励分(分值≤10分)
表一:
级别 分值 类别 | 国家级 | 省级 | 校级 | 院级 |
参加官方或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培训 | 3 | 2 | 1 | 0.5 |
公开发表有关大学生思政教育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关的文章(第一作者)分/篇,第二、第三作者依次减1分 | 6(国家级及以上) | 4 | 2 | / |
表二:
级别 分值 类别 | 校外 ( 分/人·次) | 校级 ( 分/人·次) | 院级 ( 分/人·次) |
受到公开通报 表扬、奖励(含先进个人、优生优干等) | 3 | 2 | 1 |
参加慈善爱心、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 | 1分/人·次,上限3分 |
注:“校外”是指官方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社会团体组织,如江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江西省红十字会等。
(三)惩罚分(分值≤20分)
类别 分值 | 扣分细则(分/人·次) |
校纪处分 | 留校察看 | 20 |
记过 | 15 |
严重警告 | 10 |
警告 | 6 |
批评教育 | 校级通报批评 | 5 |
院级通报批评 | 3 |
黄牌违纪 | 院级黄牌警告 | 1 |
院级学风违纪 | 1 |
注:1.受法纪处分的德育素质测评分直接确定为零分;2.校纪处分和批评教育中同一事项受不同奖(惩)者分数不累加,以奖(惩)最高分计。3.院级黄牌警告包括早晚检黄牌个人、卫生较差寝室、累计两次无人寝室、院级学风违纪包括、上课/晚自习未交手机、缺课、晚自习违纪、学风建设月晚自习违纪,黄牌违纪该事项分数累加。
三、智育素质测评(总分≤100分)
加强本科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培养,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智育素质主要考察本科生在学业课程、实践教学、科技创新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智育素质测评分=学业课程分+科技创新分+职业技能分
(一)学业课程分
学业课程分=课程(必修课、专选课)成绩-主干课惩处分
其中:
课程成绩=Σ各课程(必修课、专选课)成绩÷课程门数
主干课惩处分=未达标课程门数*1分/门
注:1.申请缓考的课程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其缓考成绩计入下学期综合测评;2.考试舞弊、旷考者该门课程计零分,考试舞弊者取消该学期奖学金评选及当学年评优评先资格。
3.四级计分制课程换算标准为:
(二)科技创新分(分值≤15分)
1.创新创业及相关学科竞赛
类别 分值 级别 | 竞 赛 |
一等奖(金奖) | 二等奖 (银奖) | 三等奖 (铜奖) | 优胜奖 |
国家级 | 15 | / |
省 级 | 15 | 10 | 8 | 6 |
校 级 | 6 | 5 | 4 | 3 |
院 级 | 3 | 2 | 1 | / |
注:(1)竞赛种类参照《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试行)》(赣农大发〔2019〕47号)文件中的《2018年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2)同一项目受不同级别奖励,分数不累加,以最高奖励分计;(3)奖励分均加给第一作者或主持人,其他人员(不超过6人)按照先后排序,在相应奖励分值加权的基础上依次递减0.5分,直到该项零分为止。
计信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及相关学科竞赛种类、级别说明详见附件2。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类别 分值 级别 | 项目立项 | 项目结项 |
项目主持人 |
国家级 | 3 | 5 |
校级资助 | 2 | 4 |
校级自筹 | 1 | 3 |
注:(1)大创项目参与人按照先后排序,在主持人相应分值的基础上依次递减0.5分,至该项零分为止;(2)大创项目立项或结项时,以该项目参加竞赛并获奖,或是依托大创项目发表学术论文而结项,则按就高原则加分。
3.学术论文与知识产权
类别 分值 级别 | 发表论文 | 入选交流 | 获批知识产权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第一 作者 | 知识产权拥有人 |
SCI、EI、SSCI、CSSCI | 15 | 12 | 8 | / | 发明专利:8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其它知识产权:6 |
A类期刊 | 12 | 8 | 6 | / |
核心期刊 | 8 | 6 | 4 | / |
国家级 | 6 | 4 | 2 | 3 |
省 级 | 4 | 2 | 1 | 2 |
校 级 | 2 | 1 | 0.5 | 1 |
注:(1)学术论文内容需与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2)若学生为论文通讯作者,则按第一作者相应分值加分;(3)知识产权奖励分均加给第一产权拥有人(学生),其他人员(不超过5人)按照先后排序,在相应奖励分值的基础上依次递减1分;(4)其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等等。
(三)职业技能分(分值≤5分)
含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通过相关等级考试(如取得普通话证,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以及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如导游证、教师资格证)。
奖项 | 合格 | 优秀 | 备 注 |
CET-4 | 2 | 3 | 若先后两次以上(含两次)通过CET-4 或CET-6,只对第一次予以加分;CET-4考试优秀(550分及以上)、CET-6考试优秀(520分及以上);计算机二级每增加一级加1分;英语专业四级和八级分别参照国家四、六级加分分值标准执行;“其它”仅限与学业相关的资格证,但不限定专业,允许跨专业考证。 |
CET-6 | 3 | 4 |
计算机二级 | 1 | / |
软考 | 1(初级) | 2(中级) |
其它/每项 | 1 | / |
四、体育素质测评(总分≤100分)
体育素质主要考察本科生的体育意识、体育行为、体质水平和体育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体育素质测评分=体质健康测评分+体育竞赛分
(一)体质健康测评分(分值≤80分)
积极主动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提高体育水平,发挥体育特长,在体育运动中培养竞争意识、协作精神和公平观念,锻造顽强拼搏的精神和超越自我的品质。
1.体质健康测评分=实际测评分*80%,实际测评分由军事体育部根据学生体质测试结果计算;
2.本科生因故获批免测,体质健康测评分=70*80%=56;
3.体质健康测评适用于测评当学期,未测评的学期体质健康测评分=80*80%=64。
(二)体育竞赛分(分值≤20分)
名次
级别 | 破 记 录 (另加) | 第 一 | 第 二 | 第 三 | 第 四 | 第 五 | 第 六 | 第 七 | 第 八 | 裁判 (/人·次) |
国家级 | 20 | 18 | 16 | 14 | 12 | 10 | 8 | 6 | 2 |
省级 | 5 | 15 | 12 | 10 | 8 | 7 | 6 | 5 | 4 | 1.5 |
校级 | 3 | 10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院级 | 2 | 5 | 3 | 2 | 1 | 0.5 |
注:1、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加相应分值,非主力队员加相应分值的50% ; 2、集体项目的教练加相应分值的50% ; 3、校运会的教练加3分; 4、各级别裁判加分上限为3分。5.球类大院杯在校级加分基础上再另加2分。6.啦啦操宝贝加3分、队长加4分、队员加2分。7.竞技体育集训加分:院优秀队员加2分/教练加2分/校队员加3分/校优秀队员加4分,以上各项均不累加。8.校运会优秀工作者加1.5分。
计信院各类体育活动与竞赛分类情况详见附件3。
五、美育素质测评(总分≤100分)
美育素质主要考察本科生认识美、爱好美、发现美、创造美的能力和素质。
美育素质测评分=基础分+文化艺术分+媒体艺术分
其中,文化艺术分和媒体艺术分的总和不超过40分。
(一)基础分评分标准(60分)
积极主动参与涉及艺术、自然、社会、科学、文化等方面的美育教育,提高审美感受力、创造力及审美情趣,促进人格的完善以及整体文明素质的提高。
(二)文化艺术分
文化艺术主要是学生参加文化、艺术类活动,主动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具有审美情趣和一定的审美能力。
级别 分值 类别 | 省级及以上 | 校级 | 院级 |
一 | 二 | 三 | 其它 | 一 | 二 | 三 | 其它 | 一 | 二 | 三 | 其它 |
文化艺术作品或 节目参赛 | 15 | 12 | 10 | 5 | 12 | 10 | 8 | 4 | 10 | 8 | 6 | 2 |
校园文化活动比赛 | 12 | 10 | 8 | 4 | 10 | 8 | 6 | 2 | 8 | 6 | 4 | 1 |
参加文化艺术演出 | 12 | 8 | 5 |
注:1.同一作品、节目获多项奖励,计分就高不累加;2.校园文化活动指朗诵、演讲、主持、辩论、演唱、书画、阅读等各类繁荣校园文化生活的活动;3.没有主次角色之分集体项目(作品、节目、活动、演出等)每人加相应分值的60%;有主次角色之分的集体项目,主要角色(不超过5个)加相应分数的60%,次要角色加相应分值得40%。4.主持省级及以上文化艺术活动加8分,校级加5分,院级加3分。5.广播体操比赛加2分。
计信院各类校园文艺活动与比赛分类情况详见附件4。
(三)媒体艺术分
媒体艺术主要指学生通过校内外有关媒体,公开发表文章、宣传稿件等,体现学生较强的文字运用能力和宣传报道能力。
级别 类别 | 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 | 市 (厅) 级 | 校级 | 院级 |
发表 文章 (宣传 稿件) 分/篇 | 5 | 4 | 校网 校报 校刊 | 微信 公众号 | 广播站 | 院网 院报 院刊 | 其他 学生组织刊物、微信公众号 |
3 | 2 | 1 | 1 | 0.5 |
注:1.同一稿件获多项奖励,计分就高不累加;2.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主要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江西日报、江西卫视、中国青年网、大江网、省级及以上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市(厅)级主要指江西教育网、江西青年网、市厅级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3.同一稿件有多个作者(仅限前三位),第一、二、三作者加相应分值的100%、60%、40%。
六、劳育素质测评(总分≤100分)
劳育素质主要考察本科生的劳动意识、劳动能力和奋斗精神,在文明创建、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当中的具体表现。
劳育素质测评分=基础分+文明创建分+社会实践分+志愿服务分
(一)基础分评分标准(60分)
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弘扬劳动精神,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学生在校期间能够积极参与文明养成教育实践、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其他校院安排的劳动教育活动,通过劳动教育达到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的综合目标;步入社会后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创造美好生活、奉献社会。
(二)文明创建分(分值≤20分)
文明创建主要指学生积极参加文明养成教育实践活动,能够做到言行文明、寝室文明、学风文明、校园文明、安全文明、网络文明,能从力所能及的小事小节做起,逐步内化为个人行为习惯,不断提升文明素养水平。
获评校级(新生)文明卫生寝室,该寝室每人加5分。
2.获评院级文明卫生寝室,该寝室每人加3分;获评校级卫生先进工作者加5分;
3.抽查学生寝室文明卫生,评分90分及以上的寝室,每人加3分;评分70分至79分的寝室,每人扣3分;评分69分及以下的寝室,每人扣5分。
4. 班级卫生督察小组成员每人加1分。
5.违反“六严禁”所列规定(具体参照《江西农业大学学生日常管理规定》赣农大发〔2017〕64号),每发现1例,违反规定者每人扣10分。
6.文明创建竞赛
级别 分值 类别 | 省级及以上 | 校级 | 院级 |
一 | 二 | 三 | 其它 | 一 | 二 | 三 | 其它 | 一 | 二 | 三 | 其它 |
文明创建竞赛 | 10 | 8 | 6 | 4 | 8 | 6 | 4 | 2 | 6 | 4 | 2 | 1 |
注:(1)文明创建竞赛指与文明创建相关的科技、文化、艺术等竞赛活动,应与“美育素质”模块中“文化艺术”类别的校园文化活动相区别;(2)同一类别竞赛获多项奖励,计分就高不累加;(3)集体项目每人加相应分值的60%。
(三)社会实践分(分值≤10分)
社会实践主要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校院组织或自发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实践教育周活动及寒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军事训练活动等,体现学生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实践服务水平。
级别 类别 | 国家级 | 省级 | 校级 | 罚项 | 扣分 |
社会实践 优秀调查报告(论文) | 10 | 8 | 5 | 不参加学校规定的实践活动或社会实践报告不合格或上交虚假报告者 | 10 |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营队) | 10 | 8 | 5 |
新生军训 (先进个人、优秀学员、方阵队队员) | / | / | 2 | / |
注:1.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论文)的作者若为两人及以上,则按相应分值的80%加分;2.社会实践优秀营队成员,按相应分值的60%加分;3.同一项目获多次奖励,就高加分不累加;4.“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按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营队)校级进行加分。
(四)志愿服务分(分值≤10分)
志愿服务是指在不求回报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而自愿付出个人的时间及精力所做出的服务工作。
级别 分值 类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市 厅 级 | 校 级 | 院 级 | 分值 (/人·次) |
各类会议、活动、比赛的青年志愿者 | 6 | 5 | 3 | 2 | 1 | / |
义务劳动等 | 1分/人·次,上限3分 |
注:1.参加区域性组织/协会(如华东地区等)举办各类会议、活动、比赛的青年志愿者,在省外举办参照国家级加分标准执行,在省内举办参照省级加分标准执行;参加社会性团体组织/协会的青年志愿者,在省外举办参照省级加分标准执行,在省内举办参照市厅级加分标准执行;2.同一项目若获多次加分,则就高加分不累加。
七、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有关规定
1.学院成立具有代表性的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测评工作;各自然班级成立具有代表性的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负责本班测评工作。
2.德育基础分为80分,美育、劳育基础分均为60分,班级测评工作小组据此结合评分细则进行加减分,由学院测评领导小组审定。
3.本办法各项奖励加分中的“校级”是指学校党政或职能部门组织的活动、比赛所给予的奖励。
4.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各有关部门将有关测评数据送交学院,由学院审批。各级各类社团竞赛活动及其评奖结果,由学校团委根据活动效果和涉及学生参与数,考虑是否列入综合素质测评范围,如列入则按院级评分标准计分。
5.综合测评各模块的测评结果上报前,要向全体学生公开公布,接受学生的监督和咨询。
6.综合测评结果体现学生综合素质,为各类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先、毕业生就业以及免试研究生推荐提供依据。
7.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本科生档案材料之一。学院要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加强各环节的管理。凡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八、附则
1.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由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院学工办解决。
附件 1:
江西农业大学计信院
本科生社会工作类别说明
为加强本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大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意识,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校团委、学工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生 工作的实际,学院每学年面向在校本科生选拔和选聘部分学生参加学院团学工作。为加强对学生干部的教育管理,依据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履行职责的范围,分成以下四大类,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一类: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院学生团委副书记、学生校长助理、 校院部门负责人、新生军训教官;
二类:班长、团支部书记,新生班辅导员,社团主要负责人、党支部组织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学校职能部门组建的学生队伍部长;
三类:校院学生会副部长、校院学生团委副部长及下属组织负责人,学校职能部门组建的学生队伍副部长,社团次要负责人;
四类:其他学生工作者,包括校院学生组织干事、班委、团支委、寝室长、社团干部等。
各类社会工作的时限以聘书或者证书为据,学生组织、班委、团支委原则上每年换届一次,新生班辅导员的社会工作适用于所带新生的第一、 第二学期,新生军训教官的社会工作适用于所带新生的第一、第二学期。本说明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与之相抵触的,以本说明为准。
本说明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不断修订,未尽事宜,由学院团委解释说明。
附件 2:
江西农业大学计信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及相关学科竞赛种类和级别说明
根据《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试行)》(赣农大发【2019】47号)文件中的《2018年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大学生创新创业及相关学科竞赛的种类、级别按表分类。各竞赛种类按照不同级别对照奖励加分,若出现其他未在列且不好分类的创新创业及学科竞赛,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商定种类与等级。
表1:可设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分类的相关赛事
序号 | 项目 |
1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2 | 蓝桥杯 |
3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 |
4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5 | “创青春”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6 | 大学生英语竞赛 |
附件3:
江西农业大学计信院
大学生体育活动与竞赛说明
为增强大学生身体素质,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升学院体育成绩,培养和弘扬体育精神,按照学校体育工作安排,学院积极参与和组织了系列体育活动与竞赛。为方便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计信院大学生体育竞赛情况分类。各体育活动与竞赛按照不同级别对照奖励加分,若出现其他未在列且不好分类的体育赛事,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商定。
表2:计信院大学生体育活动与竞赛分类说明
序号 | 级别 | 项目 |
1 | 国家级 | 全国农业类大学生田径运动会 |
2 | 全国大学生定向越野赛 |
1 |
省级 | 华东区农业类院校田径运动会 |
2 | 江西省运动会 |
3 | 江西省大学生篮球联赛 |
4 | 江西省大学生排球联赛 |
5 | 江西省大学生定向越野锦标赛 |
1 |
校级 | 江西农业大学校运会 |
2 | 江西农业大学篮球大院杯 |
3 | 江西农业大学篮球新生杯 |
4 | 江西农业大学足球大院杯 |
5 | 江西农业大学足球新生杯 |
6 | 江西农业大学排球大院杯 |
7 | 江西农业大学排球新生杯 |
8 | 江西农业大学定向越野赛 |
9 | 江西农业大学定向新生赛 |
10 | 江西农业大学校级万米跑 |
1 |
院级 | 计信院班班篮球赛 |
2 | 计信院班班足球赛 |
3 | 计信院班班拔河比赛 |
附件4:
江西农业大学计信院
大学生校园文艺活动比赛说明
一、文化艺术作品或节目参赛:
包括大合唱、心理情景剧、文化艺术作品征集等。
二、校园文化活动比赛:
包括辩论赛、挑战主持人大赛、十佳歌手比赛、党团知识竞赛、开心达人大赛、新生书画/作文大赛、hello code/super office大赛、演讲比赛、计算机基础技能大赛、新秀杯、世纪杯(在新秀杯基础上加两分)、迎新晚会、才艺大赛等;
三、参加文化艺术演出:
五四文艺汇演、毕业生晚会等;
各类文化艺术活动按上述类别以不同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对照加分。
江西农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0年8月31日